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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21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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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服务单位,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收到投标邀请函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地点:G228响水服务区。

3.工程规模及范围:G228响水服务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4.设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主体不均匀沉降,屋面防水,综合楼功能改造及零星维修。

5.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且确保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评审及图审。

6.其他:

6.1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级地方规定的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相关并保证设计成果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6.2质量目标: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5、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数字人民币、保函及保险。不接受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注:【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乐鱼全站「中国」官方网站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账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 ID:0052284245572851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乐鱼全站「中国」官方网站

数字人民币钱包开户行:建设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或网汇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存于招标人处,待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无息)。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收到投标邀请函且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联系人:任鹏,联系电话:13338920318)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新盐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晓健              

联系电话:159502017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任鹏

联系电话:13338920318